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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合同,本人未履行,可以要求退款吗?

时间2023-12-07 19:59:53入口:最新上传链接:热门分享浏览88

一、留学合同,本人未履行,可以要求退款吗?

谢邀。

签订合同是很常见的事,在合同签订之后应该进行履行。如果一方想要在合同没有履行前进行终止,应该怎么做呢?

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尚未履行,想提前终止合同的,对于违约金的支付,双方可以按约定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另外,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具体到题主的情况,是因为疫情不打算出国,这可能是属于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因素,具体还是要以题主和中介机构的协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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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未履行完毕可以工程结算吗?

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2】245号)第13条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的情况下结算工程款的。

在已完成的项目检验质量合格后,可以采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计算工程款,即由鉴定机构在相应同一取费标准下分别计算出已完成工程部分的价款和整个合同约定工程的总价款,两者对比计算出相应系数,再用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乘以系数确定发包人应付的工程款。

三、天猫承诺未履行投诉成立怎么处罚?

卖家不履行承诺被投诉了会被扣除保证金或者扣分,如果卖家没有在承诺的时间内发货或者是临时加价等,需要向买家支付这个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并且卖家会被扣4分。不履行承诺/违背承诺对店铺的影响是非常的大的,扣分多了之后店铺的排名就会严重下降。

四、建设工程未履行标的合同什么意思?

未履行标的,是指债务人没有向债权人交付标的应给付的内容,包括交付实物、支付货币、提供劳务等。合同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的基本指标。按约定的标的履行,要求标的的品质(包括无形财产的品质)、品种质量、数量、价款等符合合同要求。债务人如果不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那么合同的目的就不能实现。当事人不按照约定的标的履行,将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扩展资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3条第三款规定,合同订立时一方当事人无权处置与该合同相关联之财产的事实本身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在合同订立后未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也未取得处分权时如何保护善意第三人则是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指,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了标的物的善意第三人能否合法地保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合同标的可以是现实存在的物,也可以是将来产生的物,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105条就规定,货物可以包括尚未出生的动物幼仔、生长中的农作物。

五、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债务人在对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是是?

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527条)。

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公司有未履行合同可以注销公司吗?

一、公司有买卖合同未履行完可以注销吗

公司有买卖合同未履行的,要在公司清算时处理合同,如果未处理买卖合同的,公司清算未结束,不能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

1.公司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

3.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公司自行成立的清算组有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行为的,则公司债权人或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4.公司未提出异议。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对股东申请人享有的股权提出异议,对债权人申请人享有的债权提出异议,或认为公司根本未发生解散事由的,则除非申请人可就上述异议事项提供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或对发生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解散事由有明确、充分证据,否则法院对债权人或股东作为申请人提起的强制清算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应就有关争议单独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予以确认后,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

七、企业破产,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怎么处理?

对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处理,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

一、解除和继续履行合同权由破产管理人行使

《企业破产法》将企业宣告破产后决定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赋予管理人。《企业破产法》将债务人破产作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并将解除权赋予管理人,合同相对人不能以债务人破产为理由解除合同,其只能被动地等待管理人的选择。管理人选择解除合同的,相对人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参加破产程序;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向管理人履行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同时主张权利。被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相对人向管理人主张权利时,不参加破产清算程序,该请求权具有给付内容的,应当获得全额给付。

二、管理人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应以维护破产债权人权益和破产财产利益为标准

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但其决定并不代表原合同当事人的意思,应以原合同的价值取向决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管理人的功能是管理和清算破产财产,其工作目的是对破产人的全部财产及法律关系进行整理和清算,其选择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的唯一标准是维护破产债权人权益和破产财产的利益。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向相对方支付全额的对价;选择解除合同时,除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转变破产债权外,因解除合同造成相对人的损失赔偿额也应当作为赔偿债权,因此,管理人在作出决定时,应当权衡利弊,考察得失,从经济的原则出发慎重作出决定。

三、正确确定合同是否履行的标准

确定破产企业订立的相关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应当以破产企业作为义务主体作为标准,即只有当破产企业作为合同一方的当事人尚未履行义务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义务。如果破产企业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管理人无权解除合同;此时合同相对人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应列为破产财产由管理人进行清收,该义务尚未到履行期限的,视为已经到期。管理人在登记债权时,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尽快告知相对人是否履行合同,以使相对人的权利处于稳定状态。

八、买卖合同十年未履行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十年未履行,已经失效,可按以下二种办法处理:

1.不涉及债权债务,也无其他纠分的,就作失效处理,不用再理会。

2:如果是涉及到债权债务,但利益不大,又经过十年双方未作任何沟通,已经丧失时效,即使是告到法院,也无法胜诉,所以也只能放弃,合同无效。

3:如果是涉及到重大利益,则双方重新沟通,重新协商。

九、未履行合同怎么起诉

未履行合同怎么起诉

未履行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可以选择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面对未履行合同,受损害的一方应该如何进行起诉呢?下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1. 准备好相关证据

在起诉前,受损害的一方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以证明对方的未履行行为。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合同文件、交流记录、支付凭证、见证人证言等等。只有准备充分的证据,才能更有力地支持起诉的事实和理由。

2. 检查合同约定

在起诉前,受损害的一方还需要仔细检查合同约定,特别关注对方未履行的具体义务,以及约定的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只有清楚了解合同约定,才能更好地据理力争。

3. 寻求解决途径

在起诉前,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对方表示愿意履行合同,那么通过协商可以达成解决的目标,避免进一步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

4. 启动起诉程序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受损害的一方可以选择启动起诉程序。首先,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并按照当地法院的规定进行递交。起诉状需要详细列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在递交起诉状后,法院将会组织庭前调解。如果庭前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将进入庭审程序。在庭审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可以互相质证证据,并提出自己的辩论意见。

5. 判决与执行

在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判决书是法院对案件最终结果的决定,双方当事人在判决书中可以了解到自己的权益得失。

如果判决对自己有利,受损害的一方可以申请执行。执行程序涉及到查封、扣押、拍卖等手段,以迫使对方履行判决书所规定的义务。

6. 起诉风险与成本

在起诉前,受损害的一方需要清楚地了解起诉的风险与成本。起诉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起诉状的印花税、律师费用等。同时,起诉也存在着败诉的风险,如果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或法院未认可受损害一方的诉讼请求,可能会导致诉讼失败。

7. 寻求法律援助

对于经济条件有限的一方来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减轻起诉的经济负担。法律援助可以包括免费的法律咨询、律师费用的减免等,帮助受损害的一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面对未履行合同,受损害的一方应该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起诉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并仔细检查合同约定。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选择启动起诉程序。在整个起诉过程中,受损害的一方还应该了解起诉的风险与成本,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只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十、未约定合同履行期限的后果是什么?

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后果

未约定履行期限可能出现拒绝履行等后果。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根据这一规定,对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对于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做出了规定: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二、什么是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综上所述,关于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后果这个问题,其实,法律中规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好履行期限,债权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合同的,但是也要给对方一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时间,就按照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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